2014年湖北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紧缺学科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其中茅箭区教育局乡镇幼儿园幼师岗位为讲课)。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费50元/人。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十堰市茅箭区新闻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九、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十、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 0719-8791332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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