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我厅属相关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农业厅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农业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46909。
2.相关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农业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福建省农业厅人事处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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