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夏石嘴山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
5.笔试结束后,由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并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 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对生源少或者专业性强又急需用人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由医院提出意见,经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到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前,由市纪委、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及医院组成资格审查组,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地点由医院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资格复审后要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已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者,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在资格复审结束时仍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资格审查组核准后,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包括实践技能考核)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石嘴山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于笔试成绩出来后提前告知考生,并通过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szshrss.nxszs.gov.cn)发布公告。
2.面试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手册》制定工作方案。
3.面试采取临床实践操作和答辩方式进行。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6.面试与实践技能考核工作全程邀请纪检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
五、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石嘴山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和人社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在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对体检和复检中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将不符合体检标准人员体检为合格的,除取消受检人应聘资格外,还要追究负责组织体检的部门及体检医院的相关责任。
(四)体检工作在考试总成绩出来后进行。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医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局等部门负责。
(二)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根据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察中确实发现因个人品德低下、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察不合格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的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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