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六盘水市钟山区镇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本次公开招聘镇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能开考。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招聘职位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经本人申请,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退还其报名费。
七、笔试
笔试由区招聘办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详见职位表(附件1),分值100分。
(二)《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8月6日至8月8日。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请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报名支付凭证到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8月9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对象依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对象人数1:2的比例以内(含1:2)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区招聘办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计划数予以取消。
九、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招聘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最后1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由区招聘办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区招聘办另行组织笔试考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
体检根据同一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人员复查一次,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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