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江门市民政局招聘机关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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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市民政局急于用人的实际需要,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江府办〔2008〕107号)及其《实施意见》(江人发〔2008〕 217号)、《江门市面向基层定向招聘机关雇员 事业单位职员试行办法》(江人社发〔2011〕807号)精神,现就市民政局公开招聘机关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救灾救助业务辅助管理岗位雇员2名,主要负责应急值班、前线抢险救灾和救灾救济业务文电、会务、后勤保障工作。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三)身体健康,男性,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社会人员(指在2014年以前已取得岗位要求学历的人员,含2013年及2013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
(四)本科学历,通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专业(以毕业证上表述为准,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五)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普通话、粤语、五邑方言。
(六)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计算截止期为2014年7月底止,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注: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亲属所在单位的岗位。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5、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6、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jmkszx.com)、“江门人才网”(http://www.jobjm.com),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日期为2014年8月4日至6日,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应聘者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到江门市民政局(蓬江区广新路18号)五楼组织人事科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现场报名:
1、现场填妥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4、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缺失的须提供教育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2、应聘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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