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中山市公安局招考机关雇员公告(2)
确定体检对象后,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入围体检名单和体检安排。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和考察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本网站公示5天。
五、聘用
考生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
本通告由中山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23188960。
附件:1、中山市公安系统2014年招聘雇员岗位表
中山市公安局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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