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公告(2)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照片3张,于8月6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考试以面试为主,面试内容为试讲高中学段对应学科一个课时教学内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体检: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教育局:4220153;县编办:4232072;县人社局:4224621;县监察局:4225331),接受社会监督。
5、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竹山县教育局 竹山县编办 竹山县人社局 竹山县监察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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