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南阳桐柏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2名公告(2)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试讲)成绩×50%。
5、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和试讲成绩都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进入)。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9年修订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由所在乡镇综治办、派出所、计生办提供证明),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政审、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6、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试讲)、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县全供事业编制,享受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应在单位至少服务5年方可流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试讲)、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出现缺额的,由县人事部门牵头,教育等相关部门配合根据特殊教学工作要求到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院校进行双向选择招聘。
二、《桐柏县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为桐柏县中心医院专业技术人员70名。其中:医学类30名(临床医生25名、中医5名)、临床护理30名、临床检验4名、医学影像4名、机械类1名、计算机类1名。具体招聘职位和名额详见附件2《桐柏县2014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具体相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5《桐柏县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要求》。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问题,热爱卫生事业。
2、医学类专业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学历,专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 (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 临床护理专业应具有普通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 7月31日以后出生);
4、临床检验、医学影像、机械类、计算机类均为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 7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具体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桐柏县卫生系统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体检和政审、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通过桐柏网、桐柏电视台、张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此次招聘的单位职位、名额、条件、程序和步骤。
2、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均可报名:
(1)报名。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照相和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须持以下有关证件:
①未就业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执业(从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②已就业的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位证、执业(从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③在我县服务的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还应同时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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