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遵义汇川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20名(5)
4、体检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以第二次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医院初次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结果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在考生知晓体检结果3日内由本人提出复查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时间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初次体检及复检时间将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要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体检通知而影响体检的,责任自负。
5、选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职位(一个职位代码为同一职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根据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6、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察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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