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信阳市息县事业单位招聘专技人员242名公告(2)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我市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市或国家从我市统招的信阳生源大学生,男性要求23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4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 日,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如有并列现象,同时进入面试。面试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分值为100分。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它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和办法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小数部分按整数计为1)。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分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并列现象,同时进入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监察局负责,考核内容主要是再次审核考生资格条件是否与聘用职位相符,查阅考生档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四)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息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xian.gov.cn)、息县人社局网(/)、息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xxjy.xyjyw.cn)进行公示,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分职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遇有因考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时,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相同,再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毕业后工作年限长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因报名人数不足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递补后仍空缺的职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调剂补录申请,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相同报考层次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进行调剂补录。
(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报考职位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对公示有异议且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组织分配及本人无正当理由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公示后,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不再递补。
(三)签定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三年,经主管部门批准,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县人社局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非初次在事业单位就业的考生试用期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自主择业。试用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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