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补充公告(3)
(八)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厦门市公务员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相关工作经验年限。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九)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厦门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十)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监察室(电话:0592-8122691)实施监督。
(十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十三)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网(www.xmjs.gov.cn)与厦门市高级人才网(www.xmhunter.com)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局机关公开招聘非在编雇佣人员工作。本考试简章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招聘组织单位会同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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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招聘非编岗信息表(2014年7月).xls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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