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兵团农业局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简章(4)
三、监督与回避
兵团人社局、兵团农业局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用人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招聘工作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招聘各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本《招聘简章》由兵团农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991—2890282、289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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