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招聘、征集乡村规划师公告(3)
2、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体检环节的人员逐一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不能聘用。
3、对因政审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4年9月初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公示。
(五)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区人社局会同区规划局审核无误后,由区规划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28-84852200(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
监督举报电话:02884862501(龙泉驿区纪委)
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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