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附件:
1.《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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