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济宁高新区招聘教师110名公告(2)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在职教师低于计划数2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四、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的办法公开招聘,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写作、教师法,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考点、考场在《2014年济宁高新区招聘教师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考类别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职教师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在职教师不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2014年济宁高新区招聘教师准考证》、《2014年济宁高新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14年济宁高新区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复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未就业毕业生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与准考证一致)3张。属于国外留学学历,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在职教师资格审核合格后,将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教学能力,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100分。说课主要考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组织课程,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所报类别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职教师按综合成绩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报考同一类别岗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①学历高者②面试成绩高者。
在职教师面试成绩占80%,履历业绩考察占20%,面试成绩单项原始分达不到80分的不予录用。
五、聘用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档案须密封,且加盖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公章,否则视为政审不合格。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交的档案进行审查。对不按时提交档案者,无论何种原因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学段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岗位选择
①按报考类别岗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个人自愿选择对应岗位。②报考同一类别岗位的考生,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选择对应岗位(1):学历高者,(2):笔试成绩高者。③个人选择对应岗位一经确认(签字),即不得更改,否则视为弃权。
(四)聘用
经审查无误,体检合格且选择对应岗位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因放弃选岗和逾期不报到及其它原因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五)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在职教师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为鼓励优秀教师来高新区工作,对在职杏坛名师、特级教师按每人每月800元发放特教补贴,并按照原聘任职称落实职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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