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自治区体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四)考核和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考核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并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报经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该职位聘用计划。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进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环节的报考人员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面试、体检通知或考察、公示后的2日内向招聘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随意放弃考录资格处理。
附:1. 自治区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 2014年自治区体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014年8月1日
附件12014年8月1日
自治区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贴照片处) |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籍贯 | ||||||||||||||
参加工 作时间 |
入党 时间 |
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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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户口所在地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专业和时间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专业和时间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邮编 | |||||||||||||||
家庭 主要 成员 |
关系 | 姓名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任职 | |||||||||||
个人 学习 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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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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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漏填、误填,愿意承担责任。 |
报考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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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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