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闽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若综合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或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七、考核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若出现未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1.根据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人才招聘”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十、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由闽南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均将在闽南师范大学网页(www.mnnu.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及时浏览相关通知,未尽事宜由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校纪委、监察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04。
3. 联系方式
地址:闽南师范大学综合楼南区502室人事处调配科(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邮编:363000
联系人:韩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96—2591337
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4年7月30日
附件: 附件1、2014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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