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北恩施建始县住房公积金建始办事处招聘(2)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实习
1、实习人员确定:根据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折算)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实习人选。
2、实习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实习三个月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工资及待遇
(一)实习期给予一定生活补助。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按州财政局的有关标准执行。
(二)工作地点在建始县,食宿等问题自行解决。
五、联系方式
(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徐焘,联系电话:8223576。
(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始县办事处
联系人:向瑛,联系电话:3220149。
201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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