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雇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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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普通雇员1名。具体职位和有关要求详见招考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品行端正;
(三)符合职位表户籍条件要求,持有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四)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设置“以上”学历(学位)要求的,高学历(学位)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学位)的岗位,未设置“以上”学历(学位)要求的,只限于本层次学历(学位)人员报考;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请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年龄、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截至2014年7月31日。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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