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番禺区出租屋管理员招聘公告(2)
六、有关待遇
体检合格者聘用为出租屋管理员,按照编外工作人员管理,由各镇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与出租屋管理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资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
本通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4691084,8469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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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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