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中山市政协办公室招聘机关雇员公告(2)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办承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由我办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的,其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本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通告由中山市政协办政工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221938,监督电话:0760-88221939。
附件1、招聘雇员岗位表
附件2、招考雇员报名登记表
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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