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茂名高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聘公告(2)
(一)考核人选的确定。
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进入考核最后考试总成绩和名次相同的,则一同被确定为考核人选。
(二)体检。对确定为考核的人选,由高州市水务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由高州市水务局商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的人员,要服从单位安排,工作满五年后才能申请调动,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新聘用人员的待遇
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兑现待遇。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高州市水务局及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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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聘职位表.docx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水务局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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