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遵义市新蒲新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2)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新蒲新区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考生报名以后,考生应密切关注新蒲新区门户网站上的考试相关消息,同时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在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人事科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1日,上午9:30—12:00
笔试按100分计算成绩。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及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3:1的要求,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面试过程实施监督。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进行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在新蒲新区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组织面试的原单位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在一周内到指定医院复查一次。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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