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龙岩永定县总工会招聘乡(镇)工会专干公告(2)
(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缺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三)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总工会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经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人数不足的,在符合本公告的有关录用条件下,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定工会网、永定人事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对招聘的工会专干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县总工会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期限3年。
七、其他事宜
工会专干享有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权利。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县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给予聘用,并晋升工资待遇。
永定县总工会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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