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藏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开招录3300人公告(5)
(二)资格复审
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区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持就业报到证。此外,考生须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到时,自治区考录办对拟录用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环节,在任何考录环节,发现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等情形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录用派遣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自治区考录办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其中:报考党群部门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报考政府部门的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891-6845883 6845872 6198738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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