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临港开发区大队招聘公告(2)
五、录用办法及待遇
(一)录用办法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达标的正式录用。
(二)待遇
1.录用后单位将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其中“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按照国家劳动部门规定比例承担,其余部分由个人缴纳或单位代扣。
2.工资标准:保底基本工资按2500元/月(含高危岗位补贴);绩效考评奖励按普通队员120元/月,班长、驾驶员240元/月。
3.录用后的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由消防部队统一按标准发被装(被装费平均每年1200元),由单位提供住宿,生活按照部队标准供给(每人每天25元)。
4.休假:每月休假8天,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5.每年年终录用单位将对专职消防队队员进行综合考评,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队员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各项规章制度的,将给予辞退。合同期内,若队员无故解除合同,录用单位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附则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临港开发区人力社保局、监察审计局的指导和监督。
监督电话:(0831)-5108937、5108027。
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临港开发区大队
2014年8月13日
附件22014年8月13日
综合应急救援队员体能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 合格标准 |
3000米跑 | 13分 |
100米跑 | 15秒 |
俯卧撑 | 3分钟内完成50个 |
仰卧起坐 | 3分钟内完成50个 |
立定跳远 | 2.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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