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十堰郧西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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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西政规[2011]5号)文件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郧西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1。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日—9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郧西县劳动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郧西县城关镇富康大道34号)。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表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附表 3)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考播音主持A21岗位的人员提交照片5张),同时填写《郧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表2,用A4纸张打印),报名费150元/人。一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按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名,其中与用人单位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的人员先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场次参加笔试。
4、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播音主持岗位除外)。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岗位录取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录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郧西在线、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凡被聘用者必须按时报到并服从岗位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单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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