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2)
拟雇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918),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2个月内,向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最高年龄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07月31日。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局负责解释。
4、招聘信息查询:光明新区政府在线:www.szgm.gov.cn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人事招聘)。
咨询电话:23416250
附件:
1.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4年08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4年08月19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