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荆门洪湖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三)聘用
用人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将聘用人员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等材料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批材料和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培训情况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填写《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16—2216865
考务咨询电话:0716—8278477
“三支一扶” 政策咨询电话:0716—8512492
举报投诉电话:0716—2216865
2、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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