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珠海市斗门区金融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并将拟聘任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由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组织部和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5552646,监督电话:0756-5522392。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组织部、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