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茂名化州市水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其缺额根据所缺职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享受化州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联系电话:0668—7359522(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7363276(化州市水务局人事股)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化州市水务局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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