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佛山市无线电监测站雇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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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雇员1名,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无线电台站及质量管理岗位,1名。
二、薪酬待遇
首次雇用时,执行工资一级一档7000元/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事业单位雇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获得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和汽车准驾驾龄;
(5)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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