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衢州常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管协管员招聘(2)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按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的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在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车旅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如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相应的媒体予以公布。
5、审批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10名录用对象,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同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按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月平均工资2500元/月以内(含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
咨询电话:58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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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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