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辅警人员195人招聘政策(3)
九、辅警人员的招聘程序有何具体规定?
答:招聘程序包括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聘用等环节。(详见《招聘公告》)
报名、笔试、面试环节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共同组织开展,具体方式内容见《招聘公告》
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参照辅警人员招录标准组织实施。
聘用。通过各项测试的辅警报考人员,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包括相应附件),派遣到公安机关辅警岗位工作。初次上岗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通过岗前培训。
十、报考者参加面试时应持有哪些证件和相关材料?
答: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与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
十一.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临时身份证明,同时,要及时与考试机构联系。
十二.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在招聘的各环节,违反诚信原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本次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