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2)
同时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落编等手续。
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被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者,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四、招聘工作组织
管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管局人社局负责组织招聘程序和人事关系办理,管局纪检委负责全程监督,由专家组负责命题、评卷及面试试讲成绩评定。
组 长:李荣华
副组长:陈兆明 王满友 张景春 李方田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
主 任:陈兆明
成 员: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人员、建三江管理局教育局人员、建三江管理局纪委人员、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中人员。
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54-5808108(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0454-5808490(建三江管理局纪检委)
五、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四)对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法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下半年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教师招聘需求计划表
附件2:2014年下半年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建三江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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