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3)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具体查卷时间由市考试机构确定),向当地考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2014年下半年面试报名时间: 12月1日-5日,面试日期:12月27日-28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查询。
(四)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
(五)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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