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济南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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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委政法委信息网络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工作人员知识结构,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法学专业人员。现将 2014年中共济南市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委政法委信息网络中心法学博士研究生1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类相关专业、法学博士学位。
5、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者登陆“济南政法网”(www.jnzfw.gov.cn)下载并按要求规范填写《2014年度中共济南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于9月18日前发送到邮箱(swzfw.zzb@163.com)至济南市委政法委。由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前来现场报名。
2、初审通过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14年9月24日
(2)地点:济南市委政法委机关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G1012室)。
(3)报名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上述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报名表》、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面试通知单》,并在“济南政法网”公布。
4、招聘岗位按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组织面试,如招聘岗位无报名人员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考核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法学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时间20分钟。
面试考核考场内设监督席,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答辩按百分制打分。每项要素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得分的总和取平均分,计算出该项要素的最后得分,各要素平均分相加得出该考生的答辩成绩。答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答辩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
设定面试考核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若出现答辩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答辩,按新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考核体检阶段发生人员递补时,也按上述方法操作,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面试考核成绩、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济南政法网”(www.jnzfw.gov.cn)公布。
五、考核体检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由市委政法委提出递补人员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政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D1002室),邮编:250099。
咨询电话:0531-66601335、66601336
E-mail:swzfw.zzb@163.com
附件: 1、2014年济南市委政法委信息网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4年度中共济南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济南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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