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临沂兰陵县公安巡防队员招聘80名公告(2)
六、合同解除
1、正常解除。巡防队员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自行解除。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巡防队员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
2、非正常解除。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巡防队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本简章由兰陵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兰陵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csrbj.gov.cn/)查询。
咨询电话:5567411
兰陵县公安局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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