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南长沙市望城区行政综合执法局招聘50名(2)
3、考试
(1)笔试。于2014年10月9日上午9:30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考。根据笔试结果,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初定于10月9日下午15:00在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二楼会议室进行(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逾时视自动放弃。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50名为拟录用人员。
4、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每月工资2000元(不含缴纳社会保险五金);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标准原则上按照望城区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劳动聘用手续,依法享受法定的各项社会保险(不包含住房公积金)。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
报名电话:0731—88087133 0731-88087929
长沙市望城区行政综合执法局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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