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菏泽曹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人员50名公告(3)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曹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社局备案。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2014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含择业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招考简章由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3398033 13563889900 18653045178
附件:1、曹县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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