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太原市城乡管委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四)考察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太原市城乡管委、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违法违纪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0351-3045567 太原市市城乡管委组织人事处
0351-4032727 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人教科
监督电话:
0351-4030019 太原市人社局事业管理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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