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毕节黔西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4名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2013〕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西县201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有关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黔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下设由人社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组成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二、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黔西县201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设置。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㈣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㈤定向招聘黔西户籍人员的职位限截至2014年9月30日黔西县户籍或黔西县生源人员报考。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西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可不受限黔西户籍的报考限制。
㈥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㈦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㈠截止2014年9月30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㈡截止2014年9月30日黔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㈣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㈤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㈥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㈦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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