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括苍路537号原丽水军分区大院内)。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1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下载,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三倍的、少数特殊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二倍的,按比例分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已报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再次报名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再次报名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报名时需缴考试费8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凭缴纳的考试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原件到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53号,原市审计局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二)笔试
除丽水市水上应急救援中心水上应急救助岗位不进行笔试外,其他岗位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安排:2014年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如有变动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三)面试
笔试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成绩高低,由市人力社保部门按招聘计划数1∶3(开考比例为1∶2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由市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丽水市水上应急救援中心水上应急救助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测试(操作)的形式,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丽水市水上应急救援中心水上应急救助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市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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