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省信用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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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信用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信用中心为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浙江省区域范围内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发布、使用、管理工作,协助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信用研究岗位3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类专业;
(二)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7日后出生)。
具有2年以上研究机构工作经验或课题研究经验者优先。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均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者于2014年10月17日前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招聘单位(以邮戳时间为准)。邮编:310006,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2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人事处。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在收到应聘者资料后进行资格审查,5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或电话向应聘者反馈初审意见。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招聘人数的2倍,否则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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