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培训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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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培训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培训中心为浙江省公安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单位自理,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单位位于杭州市上城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餐饮客房管理岗位1人,为管理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宾馆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或财会类专业;
(二)具有5年以上酒店业从业经历,且在酒店业领班以上岗位工作满3年;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2日后出生)。
有关学历条件以报名时业已取得的学历证书(含国外学历认证书)为准,从业经历、资历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及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目录自主认定。
除考察工作参照执行的文件明确的不宜聘用的情形外,根据招聘单位和岗位工作实际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亦纳入不宜应聘的对象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以于2014年10月11、12日(每天9:00-16:00)到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58号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培训中心A106室报名。
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报名表1份(样式见附件)和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技术等级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可供参考),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不退还。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2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初审结果。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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