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信阳市公安局招聘协勤人员120名公告(3)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通过信阳市公安局网、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根据情况,笔试成绩可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体能测评、面试、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身高低于1.75米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拟招聘人数1:2确定进入面试,在组织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证书原件。有特殊技能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资质)证书、技能证书或原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特殊技能证明。
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报名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从报考同一类岗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所有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进行。退役士兵类的,还须符合招录公安特警的有关规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聘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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