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遵义湄潭县招聘敬老院院长和财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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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湄潭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工作,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精神。经湄潭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开向社会招聘敬老院院长和财务人员(编外)。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镇敬老院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湄潭县委常委、副县长向波担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谢金全、县人民政府助理县长钱力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保密局负责人以及各镇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湄潭县民政局,由民政局局长甘国华任主任,社会救助局局长李奎任副主任,李易觉、昌世维为成员,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1、镇敬老院院长15名(每镇各1名)。(见附表)
2、镇敬老院财务人员15名(每镇各1名)。(见附表)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敬老院院长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热心敬老,热爱“五保”事业。作风正派,勤政廉洁,服从工作安排。
3、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善于与老人交流、沟通思想,有责任心、孝心、爱心、耐心。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上(即1969年9月30日至1984年9月30日出生),高中以上文化(含高中、中专)。
5、原在敬老院工作仍在岗的人员不受年龄及文化的限制。
6、湄潭县户籍。
(二)招聘敬老院财务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热心敬老,热爱“五保”事业。作风正派,勤政廉洁,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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