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余姚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专职人员招聘18人(2)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拟定于11月1日进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内容。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原则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最高得分×60%。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淘汰。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单位指标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为体检对象。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组织体检(若考试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2014年宁波市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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