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余姚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专职人员招聘18人(3)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市民政局审核后,在余姚民政局网站(http://www.mzj.yy.gov.cn),余姚人才网(http://www.yyrc.com)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分派到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报到,由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分别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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