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光山县事业单位招聘105人(2)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点报名。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时填写《光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填表,进行信息采集,并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将参照教高[2012]9号、教学厅函[2011]15号、教高[2004]3号等规定执行。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应聘程序的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10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免笔试,只参加面试的,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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